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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北大学目前有二个基金会登记注册,张学良教育基金会正在国家民政部登记注册,东北大学教育建设基金会在香港登记注册。学校现有十项基金,均为海内外社会各界捐资设立。
为推动东北大学教育事业的发展,提高教育质量和学术水平,加强学校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,学校接收国外企业,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;接受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的企业,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;接收国内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个人的自愿捐赠。
对捐赠者颁发证书,对捐赠数额较大或累积一定数量者,将在东北大学校园内为其设立纪念物或刻碑纪念,也可聘为校董会或基金会的理事单位或理事,授予一定的荣誉。
基金会主要用于支持东北大学教育事业,改善办学条件,包括学校基础建设、仪器设备、图书资料、奖励优秀学生、奖励优秀教师、奖励基础研究、教学研究、著作出版、论文发表、资助教师出国深造、参加国际学术会议、资助学校重大活动等。对特定项目的资助可以按捐赠者的意愿定向使用。
为加强对基金工作的管理,学校成立基金工作管理委员会,校长担任主任,下设基金管理办公室,实施具体工作职能。各基金会分别设有基金会理事会。
东北大学热忱希望得到国内外企业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广泛的支持和大力协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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